天山網訊(記者張蕾 實習生姬子貽 通訊員劉文欣報道)39歲的高遠冒充某企業老總,稱其公司需要辦理某通訊公司“零元擔保購手機”業務,便私刻假章簽訂協議,騙取了73部“蘋果”手機。得手後,“高總”人間蒸發。時隔不久,他又利用假名字、假身份,通過婚介所,以交友為名,先後對劉華、陳萍進行詐騙。
  日前,烏魯木齊市天山區人民法院認定高遠犯有合同詐騙罪、詐騙罪,數罪並番決定執行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2萬元。
  “老總”騙73部手機
  2012年8月初,高遠在一次聚會中認識了老鄉周含兩人想出了一條“生財之道”。
  高遠和周海來到某通訊公司,自稱是新疆某鋼結構有限公司負責人,要給73名員工辦理集團擔保3G合約手機。談好相關事宜後,兩人又趕緊聯繫某鋼結構公司,稱能幫其辦理手機卡並贈送好號,要求借用總經理辦公室。
  第二天,周海帶著該通訊公司的一名業務員來到借用的總經理辦公室,稱高遠是鋼結構公司的“高總”。業務員詳細地介紹了手機套餐,並對該鋼結構公司的相關信息和履行能力進行瞭解。高遠拍著胸脯說:“你放心,以我們公司的規模足以履行擔保責任。”說罷,“高總”向業務員提供了該公司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等相關材料。
  2012年8月23日,該通訊公司經審核後同意某鋼結構公司的擔爆並通知王海及“高總”交納每部手機2000元的預存款。次日,高遠和周海將146000元錢送到某通訊公司,取走了73部蘋果手機。
  不久後,通訊公司發現該批手機大部分未使用,便前去核實,這才發現與其簽訂協議的某鋼結構公司根本就沒有周海和“高總”,且該公司與某通訊公司所簽合同上的合同專用章是私刻的。
  按照當時蘋果4手機、蘋果4S的市場價值,每部分別為3400元和4400元,73部手機總價值297200元,減去已給付的146000元預存款,該通訊公司實際損失151200元。
  假名假身份騙女友
  手機“生意”結束後,高遠分得28000元錢和兩部蘋果手機,因怕“暴露”,他一度“人間蒸發”。2012年8月,他又“重出江湖”,化名杜晨、高山,在烏市多個婚姻介紹所虛擬身份信息,尋找伴侶。
  同年8月底,經婚介所牽線,高遠認識了一名叫劉華的女士。高遠說自己51歲,是一家公司的老總,妻子生病早逝,有個女兒在北京。劉華對高遠印象不錯,兩人遂開始交往。
  幾天后,劉華告訴高遠自己快過生日,高遠說:“買條金項鏈吧,我女兒有認識的人,可以買到便宜的黃金,盟才350元。”劉華將18000元錢交給高遠請他代買。不久後,劉華給高遠打電話,卻發現其手機號已經成了空號。
  和劉華“分手”後,高遠又通過另一家婚介所認識了一名叫陳萍的女性。他以過生日和生病為由,要求陳萍為其買了一批安利產品。之後,高遠又稱自己有朋友在社保局,讓陳萍交錢辦理提前退休。陳萍向有關部門咨詢後覺得可疑,再與高遠聯繫時,發現他的電話已經無法接通。
  據統計,高遠先後騙取劉華和陳萍財物共計價值20890元。
  騙子落網獲刑六年
  高遠萬萬沒有想到,自己也有“栽”的一天。2012年10月31日,烏魯木齊市公安局西河街派出所民警在烏市新市區河南東路北一巷某出租房內將高遠抓獲。
  2013年7月26日,烏魯木齊市天山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對高遠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認為,高遠與周海騙取某通訊公司73部蘋果手機,犯合同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10萬元;高遠多次用假名通過婚介所與劉華、陳萍交往,並詐騙其財物,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2萬元;數罪並番決定執行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2萬元。高遠未追回的犯罪所得繼續予以追繳。(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原標題:烏魯木齊:“老總”騙了手機又“騙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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