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變,不只是排位
   ——湖北明確紀委書記(紀檢組長)在領導班子中排序追蹤
  ●是因為紀委書記這個職務才往前排,調整的是這個職務的位置,而不是紀委書記個人的位置
  ●紀委書記現在有位了,更要有為,因此紀委書記(紀檢組長)的履職能力必須跟得上,任職門檻要提高
  ●這一制度創新之所以起到四兩撥千斤的效果,主要取決於黨委對落實主體責任的高度重視
  走進會場後,李頌銀髮現寫有自己名字的桌牌位置變了!作為湖北省司法廳紀委書記、黨委委員的他,原來在廳黨委領導班子9名成員中排名最末,桌牌總是被擺在最外側。
  而在5月初召開的這次廳黨委會議上,他的桌牌被擺在了第3位,就在廳黨委書記、廳長汪道勝右側。
  這樣的場景不僅僅發生在省司法廳。兩個多月來,湖北省各市、縣及省直部門、省屬高校和企業紀委書記(紀檢組長)在班子中的排名相繼發生著變化。
  這源於湖北省委今年4月印發的一份《關於紀委書記(紀檢組長)在領導班子中的排序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儘管實施只有兩個多月,但《意見》改變的,已不只是紀委書記(紀檢組長)的排位……
  有位——從論“資”到論“職”排位
  按照《意見》,該省各市、縣及省直部門、省屬高校和企業紀委書記(紀檢組長),在同級黨委(黨組)領導班子中排在黨委(黨組)副書記之後、其他常委(黨組成員)之前。
  “以前開會總是坐在兩個角,不在這邊就在那邊,取決於出席人數是單數還是雙數。”早在1987年便進入省司法廳工作的李頌銀說,班子開會,有時還沒輪到自己發言,時間就到了;約談幹部時,個別處長甚至還會頂一句“你又不分管我”。
  與李頌銀同為52歲的劉漢誠,是省紀委派駐省交通運輸廳紀檢組組長、廳黨組成員,他在廳黨組領導班子中的排名也從第9位變成了第3位。
  “省直部門此前一般按行政職務序列排序,紀檢組長往往都排在副職廳局長的後面,末位也十分常見。”劉漢誠告訴記者,即便是曾任省直機關紀工委書記的他也未能例外。
  而在各市、縣,紀委書記在同級黨委常委中一般按資歷排序,即以進入班子時間先後為標準。
  “這種排序無形中決定了你在班子中說話的分量,尤其是多數紀檢組長排名很靠後,在開展監督執紀工作時很難有底氣。”湖北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侯長安說,這種邊緣化的排序無形中還形成了一種不好的用人導向——紀檢組長這一職位容易淪為一些幹部的過渡性跳板,或者是安置性待遇,影響了其監督執紀職能的發揮。
  “在我國黨政機關里,職務排名的前後與其影響力的大小有著十分密切的關係。”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楊偉東認為,紀委書記(紀檢組長)排名越靠後,其話語權和權威性就相對越小,其在工作中面臨阻力的可能性就越大。
  多名市、縣紀委書記告訴記者,各級紀委書記還擔任著反腐敗協調小組組長的職務,但由於排名靠後的實際情況,在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中時常身處一種尷尬境地。
  這一系列現象引起了湖北省委書記李鴻忠的高度重視。
  今年年初,省委常委會在聽取省紀委彙報十八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精神時,李鴻忠提出要提高紀委書記(紀檢組長)的地位和作用,形成有腐必反、有貪必肅的機制。
  “要研究制定增強紀委權威性和相對獨立性的具體辦法,作為一種制度安排加以落實。”在湖北省紀委十屆四次全會上,李鴻忠在講話中再次強調,並要求加大省直單位和市州派駐機構改革力度,強化派駐機構的監督作用。
  省紀委、省委組織部共同研究,並經省委常委會研究同意,今年4月8日,《意見》應運而生。
  這份僅有300餘字的《意見》還明確紀委書記(紀檢組長)因職務調整不再擔任現職後,根據新任職務按任職時間排序。
  “說白了就是論‘職’排位,是因為紀委書記這個職務才往前排,調整的是這個職務的位置,而不是你紀委書記個人的位置。”湖北省紀委副書記肖習平說,“其實質是提升紀檢監察工作的地位!”
  有為——把“熱位子”坐得更“熱”
  “最直接的變化就是說話更理直氣壯了,部署工作時心裡更有底氣了。”李頌銀告訴記者,現在自身所肩負的職責更加明確,就是要監督執紀問責。
  前不久,李頌銀在審查一份該省司法系統因公出國的名單時,划去了一名涉及某在辦案件的幹部。“以前像類似出國這種事我根本不瞭解情況,但現在相關部門主動把名單送過來要我們審核。”他說。
  變化遠不止這些。今年上半年,省司法廳紀委不斷加大糾正“四風”工作力度,“三公”經費、發文、會議數量同比分別下降22%、11.25%和20%;廳紀委監察室共收到群眾來信來訪79件(含重覆件),對涉及的黨員幹部及時進行了函詢、約談和誡勉談話,其中函詢5件,誡勉談話2人次,做到了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和早查處。全系統共查處違紀違法案件5起5人。
  “錶面上是排位的調整,背後改變的是觀念和地位。”排名由第7位變為第4位的黃石市財政局紀檢組長劉維勝說,調整後,紀檢組長開展監督工作更有主動權和權威性。
  “這次調整實際上是紀委書記歸位之舉,有利於種好自家的‘責任田’。”黃石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陳豐林說,此舉釋放出一個強烈信號,黨員幹部的心理也會相應地發生變化——大家對紀委書記承擔的職責更加重視,紀檢工作推進起來更有力度。
  “班子里其他同志對紀檢工作的重視程度明顯增強,經常主動來找我商量相關事宜。”他告訴記者,該市市長多次與他商討如何落實政府黨組的主體責任,並請他在市政府黨組會上發言。
  今年上半年,黃石市紀檢監察機關交出了一份合格答卷: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受理信訪舉報1738件次,同比上升55.6%;初核違紀線索363件,同比增長286.2%;立案352件,同比增長262.8%;結案248件,處分248人,同比增長320.3%,其中,縣處級幹部11人(含正縣級3人),鄉科級幹部62人。案件增幅、大案要案數量2項指標在全省市州保持領先。同時,市紀委、監察局先後3次對24起違反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案例進行點名道姓的通報,既對違紀當事人進行紀律處分或組織處理,又對分管領導進行了嚴肅問責。
  除了排序之外,《意見》還明確要求紀委書記(紀檢組長)專司其職,不參與所在地方、單位其他業務分工,也不臨時主持單位工作。
  “原來分工和參與協調工作太多,我本人兼任著30多個協調小組成員,每周參加2、3次協調會議都算是少的。”省紀委派駐省民政廳紀檢組長黃貴新告訴記者,“現在雖然只管紀檢工作,但卻更忙了。”
  “前一陣機關開大會通報去年內部審計情況,我們對發現存在違規資金的問題直接點到了相關處室和個人,這在以前很少見。”他說,被點名的處長一晚上沒睡,連夜寫出檢查材料,第二天就將違規發放資金退繳到位。
  黃貴新坦言,位置靠前了,也對紀委書記和紀檢組長自身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感覺肩上的擔子更重了,對自身要求也必須更加嚴格,只有這樣才能管好別人。”
  7月1日下午,湖北省紀律檢查體制改革專項領導小組召開會議,議題之一便是審議《關於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紀委書記和省直派駐(出)紀檢組組長(紀工委書記)向省紀委監察廳述職述廉的暫行辦法》。
  “排名靠前了,對紀委書記(紀檢組長)的監督考核自然要相應加強。”肖習平告訴記者,5月30日,省紀委剛剛印發了《關於省紀委監察廳領導班子成員約談市(州)紀委監察局、省直派駐(出)機構負責人的實施辦法》。
  “紀委書記現在有位了,更要有為。”侯長安說,因此紀委書記(紀檢組長)的履職能力必須跟得上,任職門檻要提高,這在客觀上有利於優化紀檢監察領導幹部隊伍。
  有威——以改革增強反腐戰鬥力
  要更好發揮紀委作為黨內監督專門機關的作用,必須加強反腐敗體制機制創新和制度保障。這是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明確要求,業已成為全黨全社會的一大共識。
  “這次調整從政策層面對紀委書記(紀檢組長)的排序和分工進行了明確和規範,切實增強了紀委監督的相對獨立性和權威性。”侯長安說,這是湖北對改革反腐敗領導體制和工作機製作出的一次積極嘗試。
  同時,湖北此次創新之舉,無疑為該省各級紀委更好地履行監督責任提供了重要保障。
  楊偉東認為,通過前移紀委書記(紀檢組長)的排序增強其權威性,以及明確不分管其他業務工作,不僅能讓其集中精力專司其職,履行好監督責任,也向社會傳遞了反腐敗還要持續加力的信心和決心。
  “如果黨委書記不重視,排位再靠前也沒用。”陳豐林說,這一制度創新之所以起到了四兩撥千斤的效果,主要取決於當前各級黨委對落實主體責任的高度重視。
  “正是在當前落實‘兩個責任’的大環境下,各級黨委和黨員幹部對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重要性、緊迫性的認識更加清醒,所以這項制度安排獲得了廣泛的支持。”黃石市委組織部副部長張煥明說。
  主體責任與監督責任是同一責任範疇的兩個側面,必須相互協調、共同促進。
  “紀委的權威性越強,監督責任就落實得越好,黨委抓主體責任也就越有力、效果越好。”黃石市委書記周先旺告訴記者,這次改革的導向作用很明顯,就是必須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常抓不懈。
  “位子變熱了,絕不能把這個熱位子坐冷。”對於李頌銀在調整前後履職方面的變化,汪道勝表示十分滿意,“對各級黨委而言,也應當乘勢而上、順勢而為,最大限度地釋放這一改革舉措的能量。”(記者 史文傑 王少偉 金頌)
  ●鏈接:湖北省委書記李鴻忠強調——
  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和黨的委員會一樣都是黨代會選舉產生的,它的產生就決定了它本身的重要地位和權威。紀委承擔著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協助黨的委員會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的重要職責。履行好這一職責,抓好監督執紀問責,就要研究制定增強紀委權威性和相對獨立性的具體辦法。如,提高紀委書記(紀檢組長)的地位和作用應作出一種制度安排,只要是擔任這一職務,就不能按資歷先後、年限長短在黨委(黨組)中來排位,要圍繞有利於形成黨風廉政建設有腐必反、有貪必肅的機制,有利於反腐敗協調小組發揮作用來提高他們的地位,研究制定有利於紀委履行監督責任的體制機制,增強紀檢監察工作的相對獨立性。紀委書記(紀檢組長)不能再參與派駐單位和部門的業務分工。各級黨委要高度重視,組織人事編製部門要大力支持。  (原標題:湖北明確紀委書記排序追蹤:改變的不只是排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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